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 2026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 2026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 月 4 日 (周六)至 4 月 6 日 (周一)放假,共 3 天。
二、注意事项
( 一)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好所属卫生区,对所属场所的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暖等进行全面检查,杜绝门窗不关、自来水长流、违章用电、长明灯等现象。
( 二)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,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必须 24 小时坚守岗位。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,严禁擅离职守,严禁其他人员顶岗值班。
( 三)严格落实外出请假制度,外出期间,务必保持联络畅通,确保遇有重要紧急情况,能够及时联系,快速有效指挥和处置。
( 四)及时报送重要紧急信息。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,畅通报送渠道,确保信息报送及时、准确、高效。遇有重要紧急情况,要第一时间报告,并及时妥善进行处置。
办公室
2026 年 3 月 25 日